关于聘用曾彩霞等2名同志为覃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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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桂人社发〔2011〕155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函〔2024〕289号)和《2025年上半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聘用曾彩霞等2名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(招聘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约定签订),确立人事关系。首次就业的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,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,视情况延长试用期(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)或取消聘用资格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受聘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。 附件:2025年覃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名单(第二批共2人) 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抄送:区委办、区政府办、区委组织部、区委编办、区财政局。 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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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入编考试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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